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8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进行。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17,989,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9.49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17,989,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9.4922%。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
份 309,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2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
东 1 人,代表股份 309,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298%。通过网络投票
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张广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邹雄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邹雄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0.0000%。
1.02 选举文立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文立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0.0000%。
1.03 选举侯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侯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0.0000%。
1.04 选举贺军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贺军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0.0000%。
1.05 选举马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马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0.0000%。
1.06 选举熊永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熊永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 选举贺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7,98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贺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100.0000%。
2.02 选举陈志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7,98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陈志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100.0000%。
2.03 选举蒋星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7,98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蒋星睿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3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 10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3.01 选举邹慧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7,98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邹慧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0.0000%。
3.02 选举李安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李安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麓山律师事务所周喻、梁宏辉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
证,并且出具了《湖南麓山律师事务所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
议》;
2、《湖南麓山律师事务所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