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合科技”)于 2020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0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 6 个月。公司于2020 年12 月3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
址: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
截至 2021 年 6 月 27 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1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1)。
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2)。
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6)。
2021 年 3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8)。
2021 年 3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0)。
2021 年 4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2)。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5)。
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7)。
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1)。
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 2021 年 1 月 7 日至 2021 年 5 月 7 日。截至 2021 年
6 月 27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股份 3,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4%,最高成交价为 32.50 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 25.1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3,197,421.9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回购实施完成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1 月7 日)前五个交易日(2020 年
12 月30 日至 2021 年 1 月 6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7,139,010 股。公司每五个交
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 1,784,753 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推出该计划,届时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