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23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
4-000357 号)。公司 2020 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756,700,892.88 元。在综合考虑
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的情况,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2021 年4 月23 日的公司总股本160,000,000 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持股数 3,120,000 股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2.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每 10 股转增 5 股。若董事会
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后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未来发展和成长性相匹配,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现金分红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贯彻了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优化公司股本结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