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3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合科技”)于 2020 年10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0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上述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协议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0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有 29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 2 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134
人,其中合伙人 112 人,注册会计师 1178 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 74 人。注
册会计师中,超过 700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
审计业务收入 13.3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1 亿元。上市公司 2019 年报审计
165 家(含 H 股),收费总额 2.13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 174.78 亿元。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静娟,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具有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 审计、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毕文涛,中国注册会计师,具有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 审计、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郝学花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5.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17-2019 年度,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
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综上,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较好的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0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