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7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技”或“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0,000,000 元(含
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 80,000,000 股,转增
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60,000,000 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 方案与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本次权 益分派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 元(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 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 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 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本年度不送红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60,00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5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5 月
14 日。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0 年 5 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5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份
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 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
(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 ),直至实 际转增股份总数与
本次转增股份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2*****815 张广胜
2 02*****410 左颂明
3 01*****020 俱晓峰
4 00*****033 段文岗
5 08*****988 长沙旺合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4 月 30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5 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 担。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非流通股 60,000,000 75.00% 60,000,000 120,000,000 75.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000,000 25.00% 20,000,000 40,000,000 25.00%
三、股份总数 80,000,000 100.00% 80,000,000 160,000,000 100.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60,000,000 股摊薄计算,2019 年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为 1.82 元。
2、本次实施送转股方案后,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作出相应调整。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 668 号
咨询联系人:侯亮、廖芸
咨询电话:0731-89910909
传真电话:0731-88801768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