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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期:2019-10-22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4
日在公司 9 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广胜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2、《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3、《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
案》;

    议案内容: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4、《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的议案》;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

  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6、《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议案内容:

  提议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
总数 6,000 万股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 3,000 万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7、《关于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德支行申请授信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德支行申请不超过伍仟万元授信额度,用作满足生产经营的需求。公司股东张广胜先生拟对本次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关联董事张广胜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8、《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授信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不超过壹亿贰仟万元授信额度,用作满足生产经营的需求。公司股东张广胜先生拟对本次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关联董事张广胜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9、《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授信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不超过伍仟万元授信额度,用作满足生产经营的需求。公司股东张广胜先生拟对本次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关联董事张广胜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10、《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 2018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议案》,该议案有效期为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现该议案临近到期。为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工作顺利开展,特提请对该议案重新确认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股票规模: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2,000.00 万股,且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不低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的 25%。本次公开发行不涉及老股发售,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证监会核准后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对象为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禁止的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它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定价方式将由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发行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最终的发行方式由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万元)

    1    环境监测系统扩产项目                                9,548.57

    2    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29,624.74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685.31

    4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40,000.00

                            合计                              87,858.62

    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项目进展情况投资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 2018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处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有效期为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现该议案临近到期。为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工作顺利开展,特提请对该议案重新确认如下: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与主承销商充分协商的情形下,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具体方案。

  2、授权董事长签署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3、聘请本次发行及上市的中介机构。

  4、 履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向中国证监会及有关政府部门提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本次发行的正式材料,批准本次发行有关的合同、招股说明书等各项文件),并在获准发行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

  5、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在不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其具体实施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募集资金投向的具体项目及投资金额),具体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6、根据需要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7、 如获得证监会核准发行,办理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修改、注册资本变更等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8、如获得证监会核准发行,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在指定的报刊与网站上发布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在创业板上市并提供齐备的申请资料。

  9、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10、本次发行授权自本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在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在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拟为北京湘环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主要从事检测服务及其他与母公司相关的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13、《关于在合肥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在合肥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拟为合肥力合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主要从事检测服务及其他与母公司相关的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14、《关于提请召开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19 年 3 月 24 日在公司 9 楼中心会议室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
会,对上述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