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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98 深市 锦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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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鸡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03

锦鸡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债券代码:123129        债券简称:锦鸡转债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金额较大且存在较长履行期限,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行业政策发生重大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存在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的风险。

  2.本合同的完全履行是建立在 AI 项目一期项目全部建成的基础上,本次合同签订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依据本合同履约义务情况及收入确认原则相应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处理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需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英智创新(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智创新”)拟向深圳市缔息云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缔息云联”)提供算力服务。

  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署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英智创新与缔息云联签订《AI 能力中心算力服务资源运营合同》,向缔息云联提供算力服务。

  交易对手方:深圳市缔息云联科技有限公司

  签署时间:2024 年 01 月

  签署地点:广东省深圳市


  合同类型:租赁合同

  合同标的:人工智能算力

  合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合同金额:合同含税总价人民币 921,600,000 元(大写:人民币玖亿贰仟壹佰陆拾万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性质为日常经营合同,属于经营层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缔息云联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雅宝路 1 号星河 WORLD-F 栋旁
101

  法定代表人:肖轶波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0200110497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网络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备、计算机产品、数码产品的研发与销售;计算机网络设备的上门安装与维护;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众创空间经营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从事互联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字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及公共建筑设施的规划设计;建筑工程的施工;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5G 技术开发、应用;工程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城市安防和交通工程(电子警察、信号机、卡口、信息采集工程、交通设施护栏、划线)的设计实施、运营维护;电子商务;综合布线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公共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设备、会议设备、UPS不间断电源设备、防雷接地设备、安防监控一卡通设备、门禁设备销售、租赁;劳务分包(不含劳务派遣);企业形象策划;公关活动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
务服务;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备、计算机产品、数码产品的生产。

  主要股东:深圳杰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和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元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云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关联关系说明

  缔息云联及其关联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失信情况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缔息云联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类似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最近三年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缔息云联未发生类似其他交易。

  5.履约能力分析

  缔息云联具有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资质,长期从事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内容分发网络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缔息云联资信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承租人(甲方):深圳市缔息云联科技有限公司

  出租人(乙方):英智创新(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1.合作内容

  甲方租用乙方的人工智能算力。

  2.合同期限

  合作期限五年,暂定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具体日期
以乙方算力服务器上架、调试完成并符合甲方算力使用标准之日计算起止时间)。
  3.合作方式


  乙方基于人工智能智算算力建设、智算产品研发应用的公司定位,投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提供一定规模体量的智能算力设备及相关配套系统,在合作期限内由甲方完全租赁、承包运营。

  4.合同金额

  甲方租用乙方 2048P 人工智能算力服务,租期 60 个月,合同总金额(含税)
921,600,000 元。

  5.双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其拥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资质、权力和授权,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甲方使用本合同项下服务或者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能力的系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所适用的法令和监管政策。

  3)对于本合同项下向甲方分配的 IP 地址,甲方仅享有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三方使用。一旦本合同终止,甲方对前述 IP 地址的使用权自动取消。

  4)基于使用本合同项下服务的目的,如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系统上安装软件,所需要的软件版权/许可/使用权由甲方自行负责。甲方应对存放在本合同项下系统上的数据、进入和管理系统的账号及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除非双方同意延长本合同项下服务期限,甲方应于服务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前将所有存放在本合同项下系统上的数据自行下载、迁移及删除。因甲方维护不当、保管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账号、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对任何第三方软件或者服务所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向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5.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仅向甲方提供 AI 算力服务,不涉及任何电信运营或者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业务。

  2)乙方有权依据电信市场的变化变更 AI 算力资源标准,在变更前将及时函告甲方,如果该等变更不会导致本合同项下甲方所使用服务内容的标准下降,则该等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如果该等变更将导致本合同项下甲方所使用服务内容的标准下降,则甲方在收到前述通知函后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服务或者未在前述期限内提出解除,则视为甲方
接受该等变更。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费。

  4)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共同解决在算力资源实际销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共同探讨解决方案。

  6.合同款支付

  乙方需要提供正规发票,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支票,甲方在接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甲方应在 10 天内向乙方支付价款。

  付款方式:系统正式提供服务之日起三个月为一个缴费周期,每三个月结束后 10 日内需要缴纳上一个周期的全部费用。

  7.违约责任

  7.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和方式付款。如甲方逾期付费,除补交欠费及利息外,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所欠金额的 0.01%支付违约金。甲方因自身单方面原因逾期付款超过 30 日,乙方向甲方下达付款通知后,甲方仍拒绝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对甲方提供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并视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有权利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未履行期限内的全部应付租赁费,拖欠的租赁费利息及违约金。

  7.2 甲方使用本合同服务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或在合同期内实施了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支付已使用未缴纳的费用,及未履行部分的费用;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7.3 乙方不履行或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服务时,甲方可向乙方投诉。在接到甲方投诉后,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7.4 本合同履行完毕或者解除的,甲方应当于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 20 日内
如数释放乙方的服务器资源及其他配套设施,返还的服务器资源及其他设施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如有丢失或毁损,甲方应当按照市场价格赔偿(市场价格以评估机构评估为准)。如甲方需继续使用,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签署,确定了公司与缔息云联公司的长期合作关系,有助于公司算力租赁业务迅速开展。

体算力服务器起租数量以双方开通确认单签字为准,当前公司算力规模为 500P左右,相关算力设备组网后方能提供服务业务,本次合同签订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依据本合同履约义务情况及收入确认原则相应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处理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需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AI 项目一期项目全部建成后及经营业务正常开展后,公司财务状况会根据采购资金的来源情况发生变动,经营成果会得到逐步改善。

  3.本次设备租赁事宜对上市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当前主营业务为染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染料生产与 AI 算力服务不会产生协同效应,AI 项目建成及经营业务正常开展后,公司将最终形成染料生产及 AI 算力服务的双主业。

    五、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具体影响程度与算力服务器采购进度及业务开展情况相关。

  2.本采购合同交易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因存在履约期限,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行业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等不可预计的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存在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AI 能力中心算力服务资源运营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1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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