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债券代码:123129 债券简称:锦鸡转债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暨发生火灾事故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0 月 25 日,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
公司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了一起火灾事故。火灾事故发生后,公司对外进
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号)。
近日,公司收到泰兴市消防救援大队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泰兴消行罚决定[2023]第 0007 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经泰兴消防教援大队查明:2022 年 10 月 25 日,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分
散染料 4#车间发生火灾,起火原因为输送带上残留的分散橙 288 偶合料(滤饼)中含有的重氮盐分解自燃所致,该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造成火灾事故。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以上事实有《火灾事故认定书》(泰兴消火认字[2022]第 0112 号)等证据证实。
根据《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和《江苏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火灾事故发生后,公司召开事故现场警示教育会,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查找并消除火灾及其他各类隐患,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提升员工应急处置能力,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火灾事故认定书,本次火灾过火面积约 300 平方米,火灾主要烧毁输送带、压滤机、反应釜、投料斗、管道、电缆线等,未造成人员伤亡。
本次受损资产已投保了财产险,事故发生后,公司已经向投保保险公司报案,相关保险核损理赔工作正在有序开展,预计本次事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涉及的全资子公司违法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10.5.1 条、第 10.5.2 条、第 10.5.3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
市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火灾事故认定书(泰兴消火认字[2022]第 0112 号)。
2.行政处罚决定书(泰兴消行罚决定[2023]第 0007 号)。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