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债券代码:123129 债券简称:锦鸡转债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2 年 04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何滔滔、杭正亚、鞠剑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何滔滔、杭正亚、鞠剑峰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通过了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的任职条件。现任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3 名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郑梅莲、谢孔良、沈日炯任期届满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对郑梅莲女士、谢孔良先生、沈日炯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4 月 15 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何滔滔
何滔滔: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副教授。
曾任江宁区社保局主办会计、江宁技师学院财务科长、南京鸿业建设集团公司财务顾问、南京华宇市政股份公司财务顾问、南京弘瑞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等职。现任南京弘瑞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南京市江宁区财政会计协会理事。最近5年,担任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528.SH)独立董事;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301036.SZ)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何滔滔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滔滔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董事候选人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杭正亚
杭正亚:男,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律专业,一级律师。
曾任浙江省军区军事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兴化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兴化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522.SH)独立董事。现任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法律顾问、江苏省财政厅法律顾问、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最近5年,担任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301036.SZ)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杭正亚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5%以上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杭正亚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董事候选人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鞠剑峰
鞠剑峰:男,1969 年 0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兵器科学与技术专业,教授。
1991 年 08 月至 1998 年 08 月,担任常州金狮自行车工贸集团技术员、助理
工程师;2001 年 03 月至 2004 年 04 月,担任南通工学院讲师。现任南通大学化
学工程系系主任、南通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南通市崇川区政府科技顾问、中国电化学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资源综合利用专业委员会委员、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顾问。鞠剑峰不存在在公司 5%以上股东等单位的工作情况;最近 5 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鞠剑峰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鞠剑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董事候选人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