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96,340,939.00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口径)
资本公积余额 245,438,300.49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 536,578,830.38 元,母公司
累计未分配利润 70,467,003.88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
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送红股 派息 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 (元) (股)
每 10 股 0 0.50 0
以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股本 417,748,945 股为基
分配总额 数,向全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0,887,447.25 元。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
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
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股本 417,748,945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股本 417,748,945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
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合法、合规,没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