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
第一条 为维护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公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中华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人 民 共和 国 公司 法 》( 以下 简 称
1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 以 下 简 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国 证 券法 》 (以 下 简称 “《 证 券
理 准 则 》 、 《 上 市 公 司 章 程 指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
板规范运作指引》、《中国共产党 券交易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
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法
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 第二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成立的股份 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有限公司。 限公司。
2 公司系依法经批准由钢研纳克检测 公司系依法经批准由钢研纳克检测技
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并由全体 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并由全体发起
发起人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 人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公司在
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注册
分局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登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信 用 代 码 为 : 为:91110108802071804M。
91110108802071804M。 公司坚持依法治企,努力建设治理完
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
的法治企业。
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 第十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 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
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 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设立中
3 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要建 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建
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 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
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 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经费。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股东、党委成员、董事、监事、高级
4 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 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
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 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5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 监、总法律顾问和董事会秘书等。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年度
6 计划; 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任的董事、监事,对其履职情况进行
监事的报酬事项; 评价,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项;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算方案、决算方案;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本作出决议;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本作出决议;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十) 修改本章程;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十) 制定或批准公司章程和章程
事务所作出决议; 修改方案;
(十二) 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 (十一)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的担保事项; 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三) 审议公司在 1 年内购买、 (十二) 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的担保事项;
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三) 审议公司在 1 年内购买、
(十四)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途事项;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五)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四)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十六)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途事项;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 (十五)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六)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 决定的其他事项。
代为行使。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
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行使。
第五章 党委
第九十七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
书记 1 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 第九十七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 程》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
7 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 中国共产党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
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 限公司委员会。同时,根据有关规
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 定,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
设立纪委。
第九十八条 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或
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
8 一般为 5 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
换届选举。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
任期和党委相同。
第九十九条 公司党组织领导班子成
9 员一般为 5 至 9 人,设党委书记 1
人,根据工作需要设党委副书记 1-2
人。
第一百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
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依照规定
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主要职责
是:
(一) 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
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
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
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
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