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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研纳克:关于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9

钢研纳克:关于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97          证券简称:钢研纳克          公告编号:2021-053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年度审计机构情况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聘任大华事务所为本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经公司考察了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符合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公司拟聘任大华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2021年报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品牌源自于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
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为405.91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目前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2020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679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821人。

  3、业务信息(2020年度)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 万元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 万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 万元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清,注册会计师,合伙人,具有19余年的审计经验,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卫强,注册会计师,合伙人,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已逾18年。在担任专业技术合伙人期间,主要负责本事务所的审计技术,研究发展审计技术以利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参加财政部、证监会、中注协等行业监管部门的专题调研以及出台新政策、规章的起草,负责事务所内部疑难审计、会计事项的咨询、研究。无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韩利华,注册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多年事务所行业执业经历,参加过新兴际华集团、中国出版集团、中国有色矿业等年报审计;参与北京约顿气膜建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精选层申报审计工作,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5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纪律处分3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聘任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在聘任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定。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及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5、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1、《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证、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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