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7 证券简称:钢研纳克 公告编号:2020-053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了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钢研纳 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 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请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事务所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天运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双方履行约定期限届满,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经双方事前充分沟通及友 好协商,中天运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董事 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改聘大华事务所为本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经公司 考察了解,大华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公司拟聘任大华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2020年 报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
情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已就变更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中天运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天运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中天运事务所多年来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品牌源自于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为266.73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杨雄、梁春。
目前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45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699人。
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数量:6,119人。
3、业务信息(2019年度)
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审计公司家数:18,858家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319家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清,注册会计师,合伙人,具有19余年的审计经验,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卫强,注册会计师,合伙人,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已逾18年。在担任专业技术合伙人期间,主要负责本事务所的审计技术,研究发展审计技术以利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参加财政部、证监会、中注协等行业监管部门的专题调研以及出台新政策、规章的起草,负责事务所内部疑难审计、会计事项的咨询、研究。无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韩利华,注册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多年事务所行业执业经历,参加过新兴际华集团、中国出版集团、中国有色矿业等年报审计;参与北京约顿气膜建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精选层申报审计工作,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
概况: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处分3次。具体如下:
类型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1次 无 1次
行政监管措施 5次 9次 4次
自律处分 1次 2次 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定。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
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要求,因而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及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1、《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事
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证、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