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3-028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嘉兴保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公司股东嘉兴保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保航)计划于2022年11月17日至2023年5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497,9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74%;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200,634,9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2023年4月10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200,634,929股增加至361,142,872股。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在嘉兴保航减持股份期间,公司的总股本发生了变动,嘉兴保航的持股数量亦由于
权益分派实施而发生了变动,其可减持股份数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嘉兴保航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嘉兴保航于2022年11月17日至2023年5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004,220股,本次减持后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将嘉兴保航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
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2022年11
嘉兴保航 集中竞价 月17日 22.69 615,000 0.3065%
交易 -2023年4
月9日
嘉兴保航 2022年11 19.1 2,500,000 1.2460%
大宗交易 月17日
-18日
嘉兴保航 大宗交易 2023年5
月12日 10.42 6,500,000 1.7998%
嘉兴保航 2023年4
集中竞价 月10日 11.68 1,389,220 0.3847%
交易 -2023年5
月16日
注:由于嘉兴保航在减持期间公司的总股本发生了变动,表中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比例为依据减 持时公司的总股本计算而来。
嘉兴保航减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497,900 3.74% 0 0.00%
嘉兴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7,497,900 3.74% 0 0.00%
保航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1、本次变动前的公司总股本为200,634,929股,本次变动后的公司总股本为
361,142,872股。
2、在减持过程中,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嘉兴保航减持的股份由于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增加。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嘉兴保航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2、嘉兴保航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嘉兴保航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兴保航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嘉兴保航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三、备查文件
1、嘉兴保航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