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2 年 04 月 27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容诚审字[2022]200Z0115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童苗根、王辉达、叶伟伟
审计报告正文
审 计 报 告
容诚审字[2022]200Z0115号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美”)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贝斯美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贝斯美,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 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9、附注七、61。
贝斯美收入主要来源于生产与销售农药中间体及制剂。2021年贝斯美营业收入为53,001.63万元。由于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且不同销售模式下主营业务收入确认时点存在差异化,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考虑收入的真实性对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我们将公司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收入确认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对公司营业收入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估和测试;
(2)检查公司与营业收入相关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发运信息、客户签收单、报关单等资料;
(3)对主要客户的销售发生额及往来余额进行函证;
(4)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信息,了解并确认公司与客户的交易背景、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事项;
(5)对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率的构成及波动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
(6)实施营业收入截止测试,对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核对销售合同、发运信息、客户签收单、报关单等资料,审计收入确认是否存在跨期;
(7)将出库记录与账面收入记录核对,检查收入记录是否完整。
(二)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24、25及附注七21、2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贝斯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9,451.74万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294.06万元。由于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金额重大,且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时点确认、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以及固定资产减值的考虑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及估计,我们将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存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相关会计政策是否正确且一贯地运用;
(3)以抽样方式检查本期新增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立项书、合同、发票、验收资料、银行付款单据等;
(4)抽样检查主要项目验收报告的日期,或查看调试、生产记录,判断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时点的准确性;
(5)获取固定资产权属证书以及公司盘点表,以抽样方式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进行监
盘;
(6)对主要未完工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察看,观察在建工程的实际状态和工程规模情况;对已完工的在建工程,抽样核查其工程验收资料、工程决算资料等,检查转固时点及转固金额是否准确;
(7)评估和测试了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评估相关的关键控制;
(8)获取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相关的评估报告,并评价了外部估值专家的专业和胜任能力、评估了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估值所采用的模型以及相关参数的合理性;
(9)检查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贝斯美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贝斯美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贝斯美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贝斯美、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贝斯美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贝斯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贝斯美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贝斯美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童苗根(项目合伙人)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辉达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叶伟伟
2022年4月27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33,344,906.53 415,570,475.9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1,483,66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83,898,279.02 65,104,613.82
应收款项融资 78,950,860.75 109,751,638.64
预付款项 8,977,13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