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796 深市 贝斯美


首页 公告 贝斯美: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贝斯美: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2

贝斯美: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0-039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年5月13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 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

    2、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股本总数121,150,0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692,000.00元(含 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 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1,1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19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办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峰及股东新余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常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鼎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广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保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钟锡君、任纪纲、刘旭东、单洪亮、俞志强、董辉、沈亮明、李周旭、汪新宇、李晓博、屠汶君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14.17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一路2号

    咨询联系人:陈晓波

    咨询电话:0575-82738301

    传真电话:0575-82738300
八、备查文件

    1.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