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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95 深市 米奥会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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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奥会展: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4-083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5、2022 年 9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审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同日,公司公告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8、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2021 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4 年 9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2022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11、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王炳文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3.375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及作废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