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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奥会展: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06

米奥会展: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4-072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9 月 6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8 月 11 日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 8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7、2022 年 9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至 2023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2 年 10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至 2023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 年至 2023 年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11、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2021 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4 年 9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2022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一)鉴于首次授予部分有 16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有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3.9624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二)13 名激励对象(含首次授予部分 12 人及预留授予部分 2
人,有 1 名激励对象重复)因 2023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或“C”,其已获授但未能归属的 2.1876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 16.1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人数由 141 人调整为 125 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人数由 16 人调整为 15 人。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及作废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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