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4-042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米
奥会展”)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4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 年 6 月 4 日至 2024 年 6 月 13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位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6月14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4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失去授予资格,公司取消向上述 2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共计 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经过上述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53.382 万股调整为 351.382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
量由 313.382 万股调整为 311.382 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08 人
调整为 206 人。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米奥会展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米奥会展不存在不符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