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2-086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共21.2546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8 月 11 日至 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8 月21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7、2022年9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至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2年9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王天东等4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188人调整为146人,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155.7061万股调整为135.9161万股,作废19.79万股。
2、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6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绩效考核等级未达到A+、A或B+而不能完全归属,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激励计划》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共计1.464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2546万股。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将4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9.79万股、16名个人绩效考核等级未达到A+、A或B+的激励对象不能完全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4646万股,共计21.2546万股进行作废处理,理由充分合理,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作废上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1.2546万股。
六、法律意见书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