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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1

佳禾智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93      证券简称:佳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7

 债券代码:123237      债券简称:佳禾转债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334,388,800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为50,158,320元(含税)。

  如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佳禾转债,债券代码:123237)尚未进入转股期,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334,388,800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为50,158,320元(含税)。

  如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000,000.00股后的334,38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63  东莞市文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    08*****962  泰安市文曜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2*****955  严帆

  4    08*****148  泰安市文宏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096  泰安市文昇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20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50,158,320元/338,388,800股×10股=1.482268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482268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由21.75元/股调整为21.6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七、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秘办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苑路3号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69-22248801

  传真:0769-86596111

    八、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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