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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93 深市 佳禾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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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智能: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1

佳禾智能: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93          证券简称:佳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6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泰安市文昇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安市文曜实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禾智能”)股份
16,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73%)的股东泰安市文昇实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本次减持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且在
任意连续 90 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 6,767,776 股,即不超过本
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持公司股份 16,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73%)的股东泰安市文

曜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本次减持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 6,767,776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将对上述减
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泰安市文昇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安
市文曜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泰安市文昇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6,000,000          4.73%

            合伙)

泰安市文曜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6,000,000          4.73%

            合伙)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减持计划

  1. 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 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权益分派转增取得。

  3. 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减持比例:泰安市文昇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减持不超过 6,767,776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泰安市文曜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减持不超过 6,767,776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4. 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5.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6. 价格区间:按照市场价格以及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减持

  (二) 减持承诺情况

  泰安市文昇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安市文曜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佳禾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承诺如下:

  (一)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和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1、自佳禾智能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佳禾智能股份,也不由佳禾智能回购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之佳禾智能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合伙企业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佳禾智能所有。

  3、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二)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佳禾智能股票的,本企业将在首次减持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通过其他方式减持佳禾智能股票的,本企业将在减持前 4 个交易日通知佳禾智能,并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若佳禾智能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企业减持佳禾智能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佳禾智能所有。且若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合伙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佳禾智能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损失。

  5、如未来相关监管规则发生变化,本承诺载明事项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承诺事项亦满足届时监管规则的要求。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
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1、泰安市文昇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1、泰安市文曜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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