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3 证券简称:佳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0-057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632,000 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51 元/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0 年 11 月 18 日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确定 2020 年 11 月 18 日为首次授予日,
以 11.51 元/股的价格向 1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63.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票来源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二)股票的数量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5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6,668.80 万股的 1.87%,其中,首次授予 463.20 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6,668.80 万股的 1.74%;预留部分 36.8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6,668.80 万股的 0.14%,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额的 7.36%。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股票总数的比 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股) 例 比例
1 肖伟群 中国 董事 10.00 2.00% 0.04%
总经理
2 严凯 中国 副总经理 8.00 1.60% 0.03%
3 杨明 中国 副总经理 8.00 1.60% 0.03%
财务总监
4 胡中骥 中国 副总经理 5.00 1.00% 0.02%
中层管
理 人
员、核
5 心技术 中国 - 432.2 86.44% 1.62%
( 业
务)人
员(133
人)
6 预留股份 36.8 7.36% 0.14%
合计 500.00 100.00% 1.87%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
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四)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失效。预留部分须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授出。
3、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时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上述公司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入 60 日期限之内。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归属时间 占首次授予权
票归属安排 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40%
予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30%
予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30%
予之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在 2020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部分限制股票 归属时间 占预留授予权
归属安排 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50%
予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50%
予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根据本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4、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限制其售出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 11.51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
件后,激励对象以每股 11.51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同。
2、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22.85 元的 50.00%,即每股 11.43 元;
2、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23.02 元的 50.00%,即每股 11.51
元。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