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3 证券简称:佳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0-007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4,629.2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07 号《关于核准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41,68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43 元,每股面值 1 元。募集资金总额 559,762,4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51,769,146.52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7,993,253.48元。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34785 号”《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 备案项目编号 环评批复
号 入金额
电声产品 2018-441900- 东环建
1 智能工厂 26,642.66 26,642.66 39-03-001038 [2017]11455 号
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 6,460.80 6,460.80 2018-441900- 东环建
建设项目 39-03-001039 [2018]414 号
3 补充流动 17,695.87 17,695.87 - -
资金
总计 50,799.33 50,799.33 - -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自筹资金对投资项目进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计划使用量,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途径补充解决,或由董事会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顺序,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使用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 2019 年 10 月 14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 4,629.28 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入以自筹资金 拟置换金额
号 金额 投入金额
1 电声产品智能工厂建设项 26,642.66 1,809.00 1,809.00
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460.80 2,820.28 2,820.28
3 补充流动资金 17,695.87 - -
总计 50,799.33 4,629.28 4,629.28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十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和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相关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4,629.28 万元。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
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 4,629.28 万元。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过《关于以募集资
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
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且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629.28 万元。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关于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0]12044 号),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佳禾智能编制的截至 2019 年 10 月 14 日的专项说明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反映了佳禾智能截至 2019 年 10 月 14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情况。
4、保存机构意见
广发证券认为:本次佳禾智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
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佳禾智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
项。
四、备查文件
1、《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