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简称:壹网壹创 股票代码:300792 独立财务顾问:无
是否存在该
序号 事项 事项(是/否/ 备注
不适用)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1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否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2 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否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否
3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否
5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是
6 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否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是否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7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否
8 是否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否
9 是否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否
10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否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否
11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是否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12 理人员情形 否
13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否
14 激励名单是否经监事会核实 是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 内的股权激励计 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
15 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否
16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否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 是否未超过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
17 益数量的 20% 是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已列明其姓
18 名、职务、获授数量 是
19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是否未超过10 年 是
20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 是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21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 是
(1)对照《管理办法》的规定,逐条说明是否存在上市公司不
得实行股权激励以 及激励对象 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 说明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 施会否导致 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 市条 是
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是
(3)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百分比;若分次 实施的,每次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
股本总额的百分 比;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的权益 数量及占
股权激励计划权 益总额的百分比;所有在有效期内的 股权激励 是
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及其计算方法的说明
(4)除预留部分外,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应披露其姓 名、职务、各自 可获授的权益数 量、占股 权激励计
划拟授予权 益总量的百分比 ;其他激励对象 (各自或 者按适当
分类)可获 授的权益数量及 占股权激励计划 拟授出权 益总量的 是
百分比;以 及单个激励对象 通过全部在有效 期内的股 权激励计
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说明
(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或授权日的确定方式、可 是
行权日、锁定期安排等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
法。如采用《管理 办法》第二 十三、二十九条规定的方 法以外
的其他方法确定授 予价格、行 权价格的,应当对定价依 据及定 是
价方式作出说明, 独立董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该定价 是否损
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发表意见并披露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拟分次授出权益的,
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 获授权益的条件 ;拟分期行使权益的,
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 行使权益的条件 ;约定授予权益、行使
权益条件未成就时,相 关权益不得递延 至下期;如激励对象包
括董事和高管,应当披 露激励对象行使 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 是
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 的绩效考核指标 的,应充分披露所设定
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公司同时实行 多期股权激励计划的,
后期激励计划公司业绩 指标如低于前期 激励计划,应当充分说
明原因及合理性
(8)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当中,应明确
上市公司不得授出 限制性股票 以及激励对象不得行使权益 的期 是
间
(9)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 是
程序(例如实施利润分配、配股等方案时的调整方法)
(10)股权激励 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 权公允价
值的确定方法, 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及其合理性, 实施股权 是
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是
(12)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发生职务 是
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13)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相关纠纷或争端解决 是
机制
(14)上市公司 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激励对象 有关披露
文件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 符合授予 是
权益或行使权益情况下全部利益返还公司的承诺。上市公司权
益回购注销和收益收回程序的触发标准和时点、回购价格和收
益的计算原则、操作程序、完成期限等。
绩效考核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2 是否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 是
指标是否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否有
23 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是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 指标作为对照依 据的,选取的对照公司
24 是否不少于 3 家 不适用
25 是否说明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是
限售期、行权期合规性要求
26 限制性股票授权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之间的间隔是否少于 1 年 否
27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是否未少于 12 个月 是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是 否未超过激励对 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
28 的 50% 是
29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是否少于1 年 不适用
30 股票期权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是否不早于前一行权期的届满日 不适用
31 股票期权每期行权时限是否不少于 12 个月 不适用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 股票期权比例是 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
32 股票期权总额的 50% 不适用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要求
独立董事、监事会 是否就股权激 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
33 持续发展、是否存 在明显损害上 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意 是
见
上市公司是否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按照管理办
34 法的规定发表专业意见 是
(1)上市公司是否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行股权激励的条 是
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 是
(3)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是否符合《管理 是
办法》的规定
(4)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 是
规的规定
(5)上市公司是否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 是
义务
(6)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否
(7)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否
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8)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是否根 不适用
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回避
(9)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不适用
上市公司如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发表的专
35 业意见是否完整,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 不适用
审议程序合规性要求
36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