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1 证券简称:仙乐健康 公告编码:2021-040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5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泰山路 83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林培青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87,596,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2.99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72,240,4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0.20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5,356,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796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2,255,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0.21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0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2,245,7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2048%。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59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5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59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5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59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5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59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5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59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5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59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5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 2021 年开展远期结售汇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59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5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59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5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预计提
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59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5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59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5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59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25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的石玲律师及王国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