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80号”文核准,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58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8.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012,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5,328,698.4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3,684,101.5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9月17日全部到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9】G14038740699号”《验资报告》。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已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 488,219,622.64
减: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14,535,521.09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73,684,101.55
减:2019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92,213,771.93
减:2019年置换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46,290,731.17
加:2019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含理财产品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96,691.43
减:2020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57,487,607.16
加:2020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含理财产品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7,204,847.81
减:2021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85,268,886.41
项目 金额
加:2021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含理财产品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02,235.79
减:结余资金划入自有资金账户 26,879.91
期末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二)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9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1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45,17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811,320.7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358,679.26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华兴验字【2021】21002100075号”《验资报告》。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已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 141,396,415.10
减: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1,037,735.84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40,358,679.26
减:偿还债务 100,000,000.00
减:补充流动资金 40,377,5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含理财产品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37,218.32
减:结余资金划入自有资金账户 18,397.58
期末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一)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饶市宇瞳光学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0月会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账户状态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050177915609300790 募集资金专户 已注销
东莞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027219100115136 募集资金专户 已注销
东莞长安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483007613013000002779 募集资金专户 已注销
分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6020010010120100023452 募集资金专户 已注销
分行
合计
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饶市宇瞳光学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公司与东兴证券、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账号为
44050177915609888888 的募集资金专用户。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会同保荐机
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账户状态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44050177915609888888 募集资金专户 已注销
市分行
合计
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公司与东兴证券、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的实际使用情况概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件1-2: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差异。
四、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原因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东莞的产业配套较为齐全,且临近广州和深圳人才优势明显,拥有规范化的管理体系、齐全的自动化生产设备。
和实施地点做出变更。另外,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位于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99号的工业用地使用权。上述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有利于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有利于整合公司内部资源,发挥母子公司协同效应。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主要情况
2019年10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光学镜头扩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增加母公司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增加“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99号”;“新建精密光学模具制造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母公司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99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母公司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99号”。
本次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集资金
19,224.00 18,000.00 上饶市宇瞳光学科 上饶宇瞳光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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