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790 股票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2-021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18 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8 日 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2 年 4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 99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由公司董事长张品光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二)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8 人,代表股份104,508,10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6.5241%。
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4 人,代表股份 104,497,801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46.51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0,3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46%。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793,736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1.24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783,43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239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0,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46%。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逐一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502,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0%;反
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8,5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9%;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0%;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3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502,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0%;反
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8,5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9%;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0%;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3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8,5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9%;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0%;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3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502,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0%;反
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8,5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9%;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0%;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32%。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506,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9%;反
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92,5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70%;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502,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0%;反
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8,5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9%;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0%;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3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
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502,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0%;反
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8,5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9%;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0%;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32%。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502,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0%;反
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8,5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9%;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0%;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32%。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392,4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18%;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3%;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8,5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9%;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0%;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32%。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502,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0%;反
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8,5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9%;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0%;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32%。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502,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0%;反
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88,53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9%;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0%;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32%。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