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790 股票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1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4:0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5 日 9:15-9:
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 99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由公司董事长张品光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4 月 12 日(星期一)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0 人,代表股份118,895,8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5849%。
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5 人,代表股份 113,753,905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54.13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 人,代表股份 5,141,905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2.4471%。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股份 20,558,53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7842%。
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15,416,631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7.33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 人,代表股份 5,141,905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 2.4471%。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逐一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894,9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557,6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894,9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557,6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894,9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557,6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894,9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557,6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851,9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1%;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43,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514,6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5%;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44%;弃权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2%。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894,9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557,6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894,9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557,6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894,9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557,6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894,9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557,6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894,9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557,6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894,9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557,6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894,9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557,6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