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790 股票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1-014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6,754,281.57 元,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 103,242,349.27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374,369,895.67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52,802,760.46 元,合并报表累计资本公积为 703,238,969.83 元,母公司累计资本公积为 703,740,006.29 元。
公司以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3.00 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 63,035,743.2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