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790 股票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0-033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一)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9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4,286,2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3.75 元(含税),计
42,857,342.62,尚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股本 8 股。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四)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4,286,247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7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10 股派 3.37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7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14,286,247股,分红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05,715,244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5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5 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0 年 5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次权益分派的送转股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 A 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二)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0 年 5 月 19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85,706,247 74.99% 68,562,605 154,268,852 74.9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580,000 25.01% 22,866,392 51,446,392 25.01%
总股本 114,286,247 100% 91,428,997 205,715,244 100%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05,715,244 股摊薄计算,2019 年年度,每股
净收益为 0.62 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环东路 306 号长通誉凯工业区 D 栋
联系人:陈天富
联系电话:0769-89266655
传真:0769-89266656
十、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