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790 股票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0-018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03,420,827.60 元,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 103,004,134.65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02,741,988.74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300,797,191.65 元,母公司累计资本公积为 743,125,364.55 元,合并报表累计资本公积为 742,624,328.09 元。
公司以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3.75 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
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
2、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3、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趋势相匹配。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而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及业务开展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是根据公司 2019 年度盈利情况和后续年度生产经营需要并基于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考虑而作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同意提交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