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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源电气: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30

唐源电气: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89            证券简称:唐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2-047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及分配方案调整等情况

  1、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为:以总股本82,768,9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4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9,947,320.8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分配方案披露后,因公司办理完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共659,340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公司总股本由82,768,966股变更为83,428,306股,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了调整,即以现有总股本83,428,3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90953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3,428,3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39095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15185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7819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3909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5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7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7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94            成都唐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            08*****195            成都金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6月28日至登记日:2022年7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或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艳、实际控制人陈唐龙,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瑞锋、佘朝富、金友涛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355号西部智谷A1-1-9

  咨询联系人:陈玺

  咨询电话:028-85003300

  传真:028-61511663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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