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9 证券简称:唐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1-009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 年 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事项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
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授予条件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
况,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8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5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12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2.70 元/股。
四、本次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1 年 2 月 8 日。
(二)授予价格:22.70 元/股。
(三)授予数量:125.00 万股。
(四)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五)授予人数:85 人。具体分配如下表所示: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量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国籍 (万股) 的比例 公告日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
魏益忠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中国 5 3.69% 0.11%
金达磊 副总经理 中国 5 3.69% 0.11%
张南 财务总监 中国 2 1.47% 0.04%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13 83.33% 2.46%
(共计 82人)
预留 10.60 7.82% 0.23%
合计 135.60 100.00% 2.95%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七)归属安排: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之日起2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之日起3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次授予之日起5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八)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归属安排 考核指标 目标值(Am)或(Bm) 触发值(An)或(Bn)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
以2020年为基准, 准,2021年营业收入增 准,2021年营业收入增
第一个归属期 考核2021年营业收入 长率不低于20%;或以 长率不低于10%;或以
增长率(A)或2021年 2020年净利润为基准, 2020年净利润为基准,
净利润增长率(B) 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20% 低于10%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
以2020年为基准, 准,2022年营业收入增 准,2022年营业收入增
第二个归属期 考核2022年营业收入 长率不低于50%;或以 长率不低于25%;或以
增长率(A)或2022年 2020年净利润为基准, 2020年净利润为基准,
净利润增长率(B) 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50% 低于25%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
以2020年为基准, 准,2023年营业收入增 准,2023年营业收入增
第三个归属期 考核2023年营业收入 长率不低于80%;或以 长率不低于50%;或以
增长率(A)或2023年 2020年净利润为基准, 2020年净利润为基准,
净利润增长率(B) 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80% 低于5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n≤A<Am 70%
A<An 0%
B≥Bm 100%
净利润增长率(B) Bn≤B<Bm 70%
B<Bn 0%
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的规则 当出现A≥Am或B≥Bm时,X=100%;当出现A<An且B<Bn
时,X=0%;当出现其它组合分布时,X=70%
注 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均为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其中,“净利润”指标为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以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以及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可能产生的商誉减值的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注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九)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薪酬与绩效考核体系执行,归属期内,根据相应的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4 个等级,以对应的个人层面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