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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源电气: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8

唐源电气: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89                证券简称:唐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0-032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355号西部智谷A1区1号楼9楼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唐龙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9人,代表股份28,87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00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
股份28,54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696%。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人,代表股份33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5%。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37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03%。

  5、通过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6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16%;反对31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443%;反对31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6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16%;反对31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443%;反对31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6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16%;反对31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443%;反对31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6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16%;反对31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443%;反对31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6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16%;反对31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443%;反对31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6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16%;反对31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443%;反对31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计划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周艳、成都金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周兢作为关联股东对本次投票进行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6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195%;反对31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443%;反对31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6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16%;反对31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443%;反对31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瑾、张一凡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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