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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日期:2023-05-16

海能实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87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公告编号:2023-034
债券代码:123193      债券简称:海能转债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年限 制性 股票激 励计 划内幕 信息 知情人 及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 4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
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以下简称
“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1、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的相关内幕信息期间,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交
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2、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有 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该
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系其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以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3、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和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
1,388,000 股过户至“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和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变动系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8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核查结论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
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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