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7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公告编号:2023-019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合并净利
润 325,987,527.00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02,777,328.58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934,640,058.14 元,母公司累计未
分配的利润为 416,485,936.00 元。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 416,485,936.00 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及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3,261,92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已回购股份 2,369,900 股后的股本,即 150,892,0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892,020 元
(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 75,446,01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28,707,930 股。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利润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股权激励授予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
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1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5 股,相应变动现金红利分配总额
及转增股本总数。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
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计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
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 2022年 度 利 润分 配 及资 本 公积 金 转增 股 本预 案 的议 案 》,并 同 意将 该 预案 提 交公 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及说明
1、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
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由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相应摊薄。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需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