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7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公告编号:2022-002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李伟雄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
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 占公司
股东名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所持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万 股份 比例
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国泰君
李伟雄 否 496.80 50.20% 3.25% 2021 年 2022 年 1 安证券
2月4日 月 19 日 股份有
限公司
合计 - 496.80 50.20% 3.25%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伟雄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累计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 未质押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股份 所持 司总 股份限 占已 股份限 占未
称 (万股) 比例 数量 股份 股本 售和冻 质押 售和冻 质押
(万 比例 比例 结数量 股份 结数量 股份
股)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李伟雄 989.65 6.48% 0.00 0.00% 0.00% 0.00 0.00% 742.24 75.00%
合计 989.65 6.48% 0.00 0.00% 0.00% 0.00 0.00% 742.24 75.00%
注:李伟雄先生所持股份中限售股性质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说明
李伟雄先生所持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本次股份解除质押
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