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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2

海能实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87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公告编号:2021-031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和修改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0)。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4 月 22 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4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

    东莞市大岭山镇百花洞村东康路 22 号办公楼 1 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洪亮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2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86,078,1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07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总数为86,071,4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025%;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股
份总数为 6,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3%。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5,497,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18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6,076,19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495,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636%;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6,076,19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份的 99.9636%;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6,076,19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495,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636%;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6,076,19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495,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636%;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6,076,19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495,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636%;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议案名称《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6,076,19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495,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636%;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6,076,19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495,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636%;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6,076,19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495,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636%;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6,076,19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7%;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495,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9636%;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86,076,19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495,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6%;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嘉瑜、黄悦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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