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科技 公告编号:2023-140
青 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张磊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丁香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丁香鹏先生、王承宝先生、丁志嘉先生、丁香财先生、徐洪魁先生、王学清先生 6 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7)。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选举丁香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同意选举王承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同意选举丁志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同意选举丁香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同意选举徐洪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同意选举王学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马广林先生、赵永瑞先生、王树文女士 3 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7)。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选举马广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同意选举赵永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同意选举王树文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的候选人进行投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独立
董事的勤勉尽责,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并提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每位独立董事薪酬由税前 5.00 万元/年调整至税前 8.00 万元/年,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本次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开始执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独立董事马广林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3-14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14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6732号《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3-156)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3-15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根据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9月非经常损益情况编制了《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6733号《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公告编号:2023-158)和《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3-15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16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