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6,028,886.36 元,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77,215,963.00 元。以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提取 10%法定盈余
公积 7,721,596.30 元后,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76,204,135.97 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89,987,081.10 元。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76,204,135.97 元。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稳定、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综合考虑,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阶段和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现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2,231,0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
税),同时拟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
原则相应调整计算分配比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诉求,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兼顾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次会议决议》;
3、《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