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2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月13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徐洪魁、王承宝、张世兴、樊培银、魏林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秘书胡文佳,监事段玮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丁香鹏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进行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与于泉、李学文共同出资3,000.00万元在青岛市设立青岛国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其中,公司出资2,990.00万元,占比99.67%。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孟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