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6 证券简称:国林科技 公告编号:2020-146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在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选举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主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丁香鹏先生(董事长)、张磊先生(副董事长)、王承宝先生、丁香财先生、丁香军先生、徐洪魁先生
独立董事:张世兴先生、樊培银先生、魏林生先生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3 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段玮(监事会主席)、李旸
职工代表监事:郭娜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三、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战略委员会 7 人:丁香鹏先生(主任委员)、张磊先生、王承宝先生、丁香
财先生、丁香军先生、徐洪魁先生、魏林生先生;
审计委员会 3 人:张世兴先生(主任委员)、徐洪魁先生、樊培银先生;
提名委员会 3 人:张世兴先生(主任委员)、丁香鹏先生、樊培银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人:樊培银先生(主任委员)、王承宝先生、张世兴先
生。
上述各委员任期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总经理:丁香鹏先生
副总经理:丁香军先生、徐洪魁先生、胡文佳女士、肖盛隆先生、王欣明先生、王学清先生、时启庆先生、刘本国先生
财务总监:刘彦璐女士
董事会秘书:胡文佳女士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其中,董事会秘书胡文佳女士已取得深圳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1 日
附件:人员简历
丁香鹏先生,男,195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为:1979年12月至1983年12月,解放军后勤学院服役;1984年1月至1987年6月,在青岛公路客运公司工作;1987年7月至1994年12月,在青岛长途汽车站工作;1994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青岛朗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青岛国林海产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国林流体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国林健康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丁香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36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37%,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财务总监刘彦璐女士系丁香鹏先生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除此之外丁香鹏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丁香鹏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磊先生,男,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青岛大学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本科、吉林大学MBA、青岛理工大学环境工程硕士。主要工作经历为:1999年8月至2000年2月,在青岛国人集团有限公司从事机械设计工作;2000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机械工程师、销售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1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磊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王承宝先生,男,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青岛大学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本科,主要工作经历为:1999年7月至2000年6月,在青岛远东塑料工程有限公司工作;2000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承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承宝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丁香财先生,男,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西安电子学院精密仪器专业本科,主要工作经历为:1996年7月至1997年6月,在青岛宏达塑胶集团从事设备管理工作;1997年7月至2006年4月,在青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工作;2006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电气工程师、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丁香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8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丁香财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丁香军先生,男,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山东省水产学校轮机管理专业中专,主要工作经历为:2000年8月至今,历任公司销售部部长、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丁香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丁香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徐洪魁先生,男,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齐齐哈尔大学过程装备与控制专业本科,主要工作经历为:2003年7月至2003年10月,在青岛造船厂工作;2003年11月至2004年4月,在青岛德曼啤酒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工作;2004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机械工程师、技术部部长、生产部部长、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青岛贺力德低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徐洪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徐洪魁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世兴先生(拟任独立董事),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为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和会计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山东省会计学会理事、青岛市国资委招标评审专家、青岛市财贸专家咨询团成员,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与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世兴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世兴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张世兴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樊培银先生(拟任独立董事),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现为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青岛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