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5 证券简称:值得买 公告编号:2023-058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刘峰、股东刘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刘峰先生计划在自 2022
年 12 月 19 日起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330,339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计划在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397,89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80%);持股 5%
以上股东刘超先生计划在自 2022 年 12 月 19 日起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330,33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计划在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52,771 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 0.79%)。
减持计划披露后,因公司股权激励回购部分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在保持拟减持股份比例不变的原则下,刘峰先生、刘超先生对本次减持计划拟减持股份数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截至 2023 年 4 月 12 日,刘峰先生、刘超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中通过集中竞价减
持股份均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13 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和《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超过 1%暨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截至 2023 年 6 月 1 日,刘峰先生、刘超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中通过大宗交易减
持股份的期限届满,公司已收到刘峰先生、刘超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大宗交易减 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
集中竞价交易 2022 年 12 月 28 日- 33.122 1,329,852 1.00
刘峰 2023 年 4 月 12 日
大宗交易 2023 年 2 月 20 日- 35.801 1,500,200 1.13
2023 年 5 月 31 日
集中竞价交易 2022 年 12 月 29 日- 32.241 1,329,698 1.00
刘超 2023 年 4 月 12 日
大宗交易 2023 年 4 月 12 日- 38.950 1,026,000 0.77
2023 年 5 月 31 日
注:上表持股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项之和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刘峰先生、刘超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14,912,934 11.21 12,082,882 9.09
刘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728,234 2.80 1,227,507 0.92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184,700 8.41 10,855,375 8.16
合计持有股份 9,532,442 7.17 7,176,744 5.40
刘超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83,110 1.79 271,642 0.20
有限售条件股份 7,149,332 5.37 6,905,102 5.19
注:上表持股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项之和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刘超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刘峰先生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关于北京值得
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刘峰的监管关注函》(京证监发〔2023〕364 号),刘峰先
生作为公司董事、时任首席技术官,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 9,000 股公司股票,成交金额 283,740 元,公司于当天晚间披露《2022 年度业绩
预告》,刘峰先生在公司业绩预告公告前十日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刘峰先生对本次违规减持事项深表歉意,及时向公司董事会进行详细说明和深刻检讨,并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除上述情况外,刘峰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均严格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刘峰先生、刘超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实际减持数量未超出其计划减持数量的范围。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刘峰先生、刘超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承诺如下:“本人作为公司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如本人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并在符合以下条件的前提下进行:(1)自本人股份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2)若本人在公司上市后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自本人股份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本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80%。如根据本人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需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上述期限相应顺延;(3)若本人在公司上市后持有 5%以上股份,则本人将在减持公司股票时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4)本人在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峰先生、刘超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本次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刘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刘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