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芜湖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芜湖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久盛路 8 号,邮政编码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久盛路 8 号,邮政编码
241000。增设经营场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 241000。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山路 38 号。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事长 1 人。 其中独立董事 3 人,非独立董事 4 人,设董事
长 1 人。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同时提请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再授权相关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就上述章程修改事宜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