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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松鼠: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5

三只松鼠: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83          证券简称:三只松鼠          公告编号:2021-044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先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实<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2、2021 年 6 月 19 日至 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37)。

  3、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9)。

  4、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
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7 月 5 日,确定以 25.05 元/股的授予
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0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9.6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二、关于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1,000,0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
回购股份 3,851,575 股后的股本 397,148,42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2.52 元(含税)。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披露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21 日。
  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均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已经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第十章第二条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5.30-0.252=25.05 元/股。

  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作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25.30 元/股调整为 25.05 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系由于已公告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即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25.30 元/股调整为 25.05 元/股。

    五、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实施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董事会确定 2021 年 7 月 5 日为本次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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