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3 证券简称:三只松鼠 公告编号:2020-009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9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章燎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苏军先生、孙卫东先生、王秀丽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 2019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见
2020 年 4 月 29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
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0 年 4 月 29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与《2019 年年度报
告摘要》,以及 2020 年 4 月 29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17,301.71 万元,比上一年度增长 45.3%;实
现利润总额 30,721.99 万元,比上一年度下降 23.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23,874.67 万元,比上一年度下降 21.43%;实现每股收益 0.63 元,比上一年
度下降 2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01,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100,250,000 元人民
币(含税)。除前述现金分红外,公司无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
根据大华审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 2018 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为 303,859,841.01 元,扣除提取的盈余公积 27,976,702.16 元之后,2018 年度
可分配净利润为 275,883,138.85 元,2018 年度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公司 2019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238,746,681.23 元,扣除提取的盈余公积
19,362,134.04 元之后,2019 年度可分配净利润为 219,384,547.19 元。2019 年公
司拟实施合计 100,250,000 元人民币的现金分红占 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可分配净
利润之和的 20.24%。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报告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0 年 4 月 29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就续聘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0 年 4 月 29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0 年 4 月 29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中披露的“2019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该项表决,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确保生产经营顺利进行,自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到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含已有贷款)的银行授信。公司上述授信额度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在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综合考虑各银行贷款规模、贷款期限、担保方式和贷款利率等信贷条件择优选择,并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授信合同、协议等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0 年 4 月 29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0 年 4 月 29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0 年 4 月 29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章燎源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0 年 4 月 29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物流及分装体系升级项目”预计可达到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0 年 4 月 29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0 年 4 月 29 日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