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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胜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0

卓胜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82          证券简称:卓胜微          公告编号:2023-053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4 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碧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讨论,并以表决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务。

  经慎重讨论,公司监事会提名陈碧女士、叶世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具体表决情况:

  1.1 提名陈碧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 提名叶世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8 月 9 日
附件: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候选监事简历

    陈碧,女,1976年出生,中国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2001年7月至今在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2011年5月至2017年12月任北京建设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北京昱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至今任成都市芯卓微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3月至今任江苏芯卓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叶世芬,男,1980年出生,中国籍,浙江大学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学士、电路与系统专业硕士研究生。2005年8月至2006年6月任意法半导体研发(上海)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06年6月至2012年8月任卓胜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2年8月至今历任公司生产运营部经理、生产运营副总裁、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叶世芬先生通过公司5%以上股东无锡汇智联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56,4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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