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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胜微: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2-02-23

卓胜微: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82          证券简称:卓胜微        公告编号:2022-020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计划》所确定的 62 名激励对象中,其中 3 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自
愿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将取消拟授予上述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0.4320 万股。调整后,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总量由 27.4050 万股调整为 26.973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由 21.9240 万
股调整为 21.4920 万股。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以上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均为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建立正式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部分外籍员工,该等外籍激励对象与其他中籍员工同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或业务人员,在公司的产品质量管理及业务拓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公司通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进一步促进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有助于公司长远发展。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同
意公司以 2022 年 2 月 22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59 名激
励对象授予 21.49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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