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2 证券简称:卓胜微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一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许志翰 TANG ZHUANG(唐壮)
FENG CHENHUI(冯晨晖) 姚立生
王学峰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独立董事签字:
徐伟 徐逸星
宋健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陈碧 叶世芬
刘文永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许志翰 TANG ZHUANG(唐壮)
FENG CHENHUI(冯晨晖) 朱华燕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卓胜微/公司/本公司/上市公 指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司/发行人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指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股票的行为
A股 指 在深交所上市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
中金公司、保荐机构、联席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高盛高华、联席主承销商 指 高盛高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1、2020 年 5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0 年 7 月 1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订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等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 6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2020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江苏
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审核函》(审核函〔2020〕020241 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
求。
2、2020 年 12 月 24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江苏卓胜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1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四)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1 年 1 月 25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
告(天职业字[2021]2739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1 月 22 日止,联席主承销
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 8 名认购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资金总额人民币3,005,537,172.40 元(叁拾亿零伍佰伍拾叁万柒仟壹佰柒拾贰元肆角)。
2021 年 1 月 25 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联席主承销商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
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2021 年 1 月 25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1]第 ZA10068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1 月 25 日止,卓胜微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总数量为 5,311,544 股,发行价格为 565.85 元/股,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5,537,172.40 元(大写:叁拾亿零伍佰伍拾叁万柒仟壹佰柒拾贰元肆角),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35,062,795.70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70,474,376.7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5,311,544.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2,965,162,832.70 元。
(五)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5,311,544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
期首日即 2021 年 1 月 14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488.57 元/股。
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65.85 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5.82%。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005,537,172.4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35,062,795.7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70,474,376.70 元。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565.85 元/股,发行股数5,311,544 股,募集资金总额 3,005,537,172.40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8 家,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以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认购合同。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
(月)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09,851 1,646,539,188.35 6
2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95,263 449,999,568.55 6
3 郭伟松 388,795 219,999,650.75 6
4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